噪音是指在特定环境中不应存在或不需要的声音,它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无规律性:
噪音的频率和强度变化是无规律的,听起来杂乱无章。
干扰性:
噪音会干扰人们的正常活动,如休息、学习和工作,以及对人们所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
主观评价:
噪音是一种主观评价标准,即一切影响他人的声音均为噪声,即使是音乐。
环境保护角度:
凡是影响人们正常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在某些场合“不需要的声音”,都统称为噪声。
物理角度:
噪声是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不仅限于声音,还包括电磁噪声、热噪声等。
根据不同的环境和标准,噪音的限值也会有所不同。例如,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以下,超过这个标准即算作噪音扰民。
综上所述,噪音可以定义为 干扰人们正常生活、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声音,通常是不规则的信号,可能对人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