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黄行为的判决结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判罚如下:
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卖淫、嫖娼的行为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像制品,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依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涉黄行为的判决结果主要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轻微的违法行为可能仅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处罚,而严重的违法行为则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及罚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建议遵守法律法规,远离涉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