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咎迟职是指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这是一种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形式,体现了领导对于过错主动承担责任的精神。
具体来说,引咎辞职的情形包括:
工作严重失误:
领导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或判断失误,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
失职:
领导人员未能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义务,导致工作出现重大问题。
造成重大损失:
领导人员的行为给单位或组织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
恶劣社会影响:
领导人员的行为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负面评价。
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领导人员对某一重大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引咎辞职不仅是领导人员对自己过错的一种自责和承担责任的方式,也是保障企业和社会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手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引咎辞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一定时间内将不安排职务,并且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他们还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具体处分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