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收据应当包含以下要素:
标题:
通常为“房屋买卖收款收据”。
收款人与付款人信息:
包括收款人(甲方)和付款人(乙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收款金额:
明确写明收到的总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确保二者一致。
款项性质:
说明所收款项为购房款,并注明是否包含之前已付的首付款。
房屋信息:
提供房屋的具体地址和建筑面积等信息。
付款方式:
若通过银行转账,应提供开户行、户名和账号信息。
法律效力声明:
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双方签字或盖章:
收据应由收款人和付款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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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收款收据
收款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
今收到乙方(买方姓名)购房款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
该款项与前期(具体日期)已收到的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大写):(首付款金额)元整共同作为本次买卖的房款,共计人民币(大写):(总金额)元整。
该房坐落于:(房屋地址)。
本次买卖的房款已全部结清,房子从此归乙方(买方)所有。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开户行名称)
户名:(户名)
账号:(账号)
收款人签字/盖章:
日期:(收据书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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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信息,并确保所有内容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