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粘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背书应记载以下事项:
背书人签章:
背书人需要在票据背面或粘贴单上进行签章。
被背书人名称:
必须明确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
背书日期:
背书时应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没有记载日期,则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禁止转让:
如果背书人书写“不得转让”字样,则该汇票不得再转让,且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附加条件: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背书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背书顺序:
在票据正面收款人签章后,依次进行后手背书转让,并依次签章。
粘单使用:
如果票据背面的背书栏写满,可以使用粘单进行背书,并在粘单与票据的粘接处签章。
背书是票据流通的重要方式,确保了票据权利的转让。需要注意的是,背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进行,否则背书可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