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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伤怎么申报

时间:2025-01-06 17:19:16

在天津,工伤报销的流程如下:

工伤申报

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需在24小时内向工伤保险科窗口备案,并领取《医疗通知单》,暂按工伤职工管理。同时,需要报工伤保险处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申报,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

就医手续

工伤职工应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医疗费票据、门诊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此外,还需提供医院证明以报销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康复性治疗费

在工伤职工医疗康复前,用人单位需先到社险分中心办理康复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康复费用明细。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需提交医疗康复书面申请及相关票据。

辅助器具配置费

用人单位需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鉴定确认表》原件到社险分中心打印《天津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限额通知书》。工伤职工凭此通知书到协议配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并凭正式发票申请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住院天数计算伙食补助费,与对应医疗费同期支付到用人单位。

交通食宿费

经办机构批准同意跨统筹地区就医的,用人单位需在职工出院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险分中心申报,并提供交通费、住宿费的原始票据办理支付手续。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10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险分中心申请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与待遇发放

员工工伤费用应由工伤保险机构报销,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报销。员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应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工伤待遇。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完成工伤申报和工伤认定,以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需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以便在申请报销时能够顺利进行。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或支付工伤待遇的情况,工伤职工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中心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