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车辆需要以下材料:
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私车需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公车需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车辆识别代号拓印纸
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的相应位置上。
行驶证
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交强险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轻型汽油车还需提供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其他相关文件
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
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回执。
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应事先处理完毕。
法院查封的车辆需要办理定期检验的,凭法院提供的证明、凭证办理。
代理审车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建议:
准备好所有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审车不通过。
如果是单位车辆,提前准备好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理人的相关文件。
提前预约审车时间,合理安排行程,确保审车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