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 5000元。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的月工资在扣除五险一金后达到或超过5000元,那么超出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起征点 :5000元(即工资薪金所得减去五险一金后的收入达到或超过此金额时开始缴税)。税率
超过5000元至8000元部分,税率为3%。
超过8000元至17000元部分,税率为10%。
超过17000元至30000元部分,税率为20%。
超过30000元至40000元部分,税率为2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部分,税率为30%。
超过60000元至85000元部分,税率为35%。
超过85000元部分,税率为45%。
示例计算
假设某人的月工资为75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实际收入为75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7500元 - 5000元 = 25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 2500元 × 3% = 75元。
因此,该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75元。
建议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个人应仔细核算自己的工资薪金所得,并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以确保合法合规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