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被起诉后,银行账户的冻结期限 通常为六个月,但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申请延长冻结期限,延长后的总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具体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如果原告方提出申请要求延长冻结期限,法院可以批准,但延长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一年。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也指出,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申请执行人如果需要延长冻结期限,必须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且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原定期限的一半。
因此,欠钱被起诉后,银行账户的冻结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但可以申请延长,最终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如果案件特别复杂或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冻结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