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欠条的收费根据欠条所涉及的金额来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借款金额20000元以下:
按借款金额的1%收取公证费。
借款金额20001元至50000元:
按借款金额的0.8%收取公证费。
借款金额50001元至100000元:
按借款金额的0.6%收取公证费。
借款金额100001元至500000元:
按借款金额的0.5%收取公证费。
借款金额500001元至1000000元:
按借款金额的0.4%收取公证费。
借款金额1000001元至2000000元:
按借款金额的0.3%收取公证费。
借款金额2000001元至3000000元:
按借款金额的0.2%收取公证费。
借款金额3000001元至4000000元:
按借款金额的0.1%收取公证费。
借款金额4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按借款金额的0.05%收取公证费。
此外,根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公证需要加倍收取费用。因此,如果欠条涉及财产关系,可能需要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再加倍计算费用。
建议在办理公证时,详细咨询当地公证处,了解是否有其他额外费用或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