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入户需要以下证件和手续:
双方户口簿:
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簿原件。
身份证:
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
需要携带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准迁证明:
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明。
迁移证:
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村委会或社区证明:
有些地区可能需要提供迁入地村委会或社区的接收证明和户口变动证明。
计生办证明:
某些地区可能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根据当地政策和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工作证明等。
具体流程如下: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具户籍证明。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 审批通过后,可以网上迁移或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办理户籍搬迁。
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建议在办理结婚入户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