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地是指 政府根据国家储备用地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完成了收购的土地,再转化为国家储备用地的政府行为。储备地的对象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国有土地使用者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依法收回的土地;
2.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3. 被依法没收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4. 因用地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调整出的国有土地,或者是经核准报废的交通设施、矿场用地。
储备土地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其工作重点为土地取得与收储。通过储备用地,政府可以有效地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