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定责通常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依据如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责任认定程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责任划分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之相关规定,责任类别通常分为全部责任、部分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三种情形。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其将根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以及相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