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虽然不具备法律上的所有权,但在某些情况下,违建建造者仍然享有一定的权益。这些权益主要包括:
处分建筑材料的权利
即使违章建筑不被视为合法财产,建造者对其建筑材料仍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这些材料。
占有建筑物的权利
违章建筑虽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建造者因实际管理和控制该建筑,可以形成占有状态,这种占有受法律保护。
使用建筑物的权利
违章建筑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临时性的权利,可能随着建筑物的拆除或合法化而消灭。
申请补办手续的权利
对于程序性违建,建造者可以通过申请补办手续并补缴相应税费、罚款,将房屋登记为合法建筑,并在拆迁时获得补偿安置。
救济权利
当行政机关作出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时,违建建造者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要求听证权、提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以及要求赔偿权等。
拆迁补助费的权利
即使建筑被认定为违章,拆迁人仍需依法向违建建造者支付拆迁补助费,如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权益可能受到法律的限制,并且与合法房产的权益有所区别。此外,违章建筑可能不享有与合法建筑相同的补偿权利,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例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