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国土资源部门手续
矿界批复
储量核查审批报告
初步开采利用方案批复
采矿许可证
环保和水土保持部门手续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及审查意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手续
安全生产预评价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相关手续
环保证(某些矿山可能需要)
矿长资格证
营业执照
矿山设计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包括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防水排水系统、防火灭火系统、防瓦斯防尘系统等。
以上手续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办理。
请根据具体情况,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