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被称为根本法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内容规定上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包括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这些规定不仅反映了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
法律效力上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和宣布无效。宪法是国家的最高行为准则,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
制定和修改程序上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这种严格性确保了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宪法之所以被称为根本法,是因为它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并且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这些特性使得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成为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