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包括以下几部分:
基本工资:
这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基础工资,也是计算加班工资的主要依据。
岗位工资:
指员工在特定岗位上获得的工资,也应纳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职务工资:
员工因其职务而获得的工资,同样应计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奖金:
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各种奖金,包括年终奖、绩效奖金等,也属于实际工资的一部分,可以用于计算加班工资。
津贴:
包括物价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这些津贴也应计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应包括以下项目:
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
此外,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则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计算基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应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综上所述,计入加班工资的工资组成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奖金和津贴,同时排除了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