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婚姻,也称为有责离婚主义,是指 婚姻关系在符合一定理由,即一方或双方有过错、违反婚姻契约的义务和道德的有责原因时,可诉讼离婚。具体来说,婚姻过错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实施家庭暴力:
对配偶长期使用暴力,包括语言和身体上的伤害。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包括不给饭吃、辱骂体罚、长期不给治病等行为。
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或其他违反婚姻法律义务的行为。
当这些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在婚姻中,应遵守婚姻法律义务和道德规范,珍惜婚姻关系,避免上述过错行为的发生。如果婚姻出现严重问题,应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