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用人单位在裁员时, 对社保没有直接的补偿,但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未提前通知的补偿
如果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违法辞退的赔偿
若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失业保险金
员工被辞退后,可以在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失业前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
社保关系的转移和补缴
单位辞退员工后,需要为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结算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转移社保关系和档案。如果员工要求,单位还应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裁员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并在违法辞退的情况下支付双倍赔偿金。同时,员工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需符合相关条件。此外,单位还需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和补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