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具体来说,国有控股企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国有绝对控股企业:
国家资本比例大于50%(含50%)的企业,这包括未经改制的国有企业。
国有相对控股企业:
国家资本比例不足50%,但相对高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或者,尽管国家资本比例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国家控股公司:
由国家单独投资设立,经国务院批准对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权利,并以控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
国家投资公司:
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的投资活动。
大型国有集团控股公司: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改组成为的国有控股公司。
地区国有控股公司: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和授权,主要以控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动,并经登记注册的特殊企业法人。
这些企业通常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位置,并受到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的规范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