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的强制报废年限根据车型和使用情况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微型货车及各类出租汽车:
使用8年,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长使用。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
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若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不需要审批,但需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
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需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使用9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
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
使用12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
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
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最长不超过5年。
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
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最长不超过5年。
中、重型载货汽车:
使用年限超过15年强制报废。
微型载货汽车:
使用年限超过12年强制报废。
综上所述,货运车的报废年限主要根据车型和使用情况而定,不同类型的车辆有不同的使用年限和延长期限。建议车主在使用货运车辆时,了解相关法规,确保按时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