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一次性经济补贴和每月生活补贴
60岁以上夫妇每月可获得1000元生活援助。
凭独生子女证领取一次性补贴3000元。
残疾和死亡失独家庭每月可领取270元至340元生活补贴。
特别扶助金
年满49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夫妻,每人每月可分别获得150元伤残特别扶助金和150元死亡特别扶助金。
城镇失独家庭每人每月27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
医疗费用报销或减免
符合规定的失独家庭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或减免。
学费减免或免除
符合规定的失独家庭的子女可以享受一定的学费减免或免除。
住房补贴
符合规定的失独家庭可以获得一定的住房补贴。
精神慰藉费
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中包含1万元精神慰藉费。
收养子女补助
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可获5万元补助。
对于没有机会再生育的失独家庭夫妻,收养子女还可以获得额外的补助。
这些补偿措施旨在帮助失独家庭应对因子女丧失所带来的经济和心理压力,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申请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失独家庭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