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贷需要以下手续:
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虽然现在银行一般不会强制保险,但自愿原则)。
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如果需要公证,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开立账户
借款人需要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银行划款
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其他手续
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银行的规定,办理房产保险、抵押登记或合同公证等手续。
建议:
在办理房贷前,借款人应先咨询多家银行,了解贷款条件及所需材料,确保自己能够成功申请贷款。
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质和房屋信息,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贷款失败。
办理贷款过程中,所有文件应真实、完整,避免因资料问题影响贷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