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住证办理所需的材料如下:
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
房主身份证件
房主同意居住说明
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居住在租赁房屋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住房租赁合同。
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
用人单位居住证明
劳动合同。
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
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
学习证明。
新生儿办理
父母的身份证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
其他特殊情况
租赁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得办理居住证。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