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的类型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按案件性质分类
刑事裁定:涉及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裁定。
民事裁定:涉及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裁定。
行政裁定:涉及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裁定。
按裁定的作用分类
程序问题的裁定: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如管辖权异议、中止诉讼等。
实现问题的裁定:涉及实体权利义务的实现,如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
按诉讼程序分类
一审裁定:在案件一审过程中作出的裁定。
二审裁定:在案件二审过程中作出的裁定。
按裁定的形式分类
口头裁定:审判人员不制作裁定书,而是将裁定的内容口头向当事人宣布,并记入笔录。
书面裁定: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法律文书,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当事人。
按民事裁定的具体种类分类
不予受理裁定: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作出的裁定。
驳回起诉裁定:法院对已立案受理但确属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作出的裁定。
中止或终结诉讼程序裁定:在诉讼过程中因特定原因中止或终结诉讼程序。
撤诉裁定:法院对当事人撤诉申请作出的裁定。
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裁定:对判决书中的笔误进行补正。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裁定: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决定作出的裁定。
按行政裁定的具体种类分类
不予受理裁定: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作出的裁定。
驳回起诉裁定:法院对已立案受理但确属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作出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