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合同工,也称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是指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一种劳动合同,其中明确规定了合同的有效期限,即雇佣关系的起始和终止日期。这种合同的特点在于其期限是固定的,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例如,如果双方签订了一份有效期为三年的劳动合同,那么该合同将从某一具体日期开始生效,并持续至三年后的同一具体日期。
固定期限合同工与无固定期限合同工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期限的可变性。固定期限合同工的合同期限在签订时已经确定,到期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否则劳动关系将自然终止。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则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通常在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或满足特定条件后,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此外,固定期限合同工可以是短期合同,如半年、一年或二年,也可以是长期合同,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具体期限由劳资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固定期限合同工与合同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工通常是指与企业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而固定期限合同工更侧重于合同期限的固定性,即合同期限在签订时已经明确。
综上所述,固定期限合同工是指那些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明确起始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其合同期限在签订时已经确定,到期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否则劳动关系将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