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基本医疗权:
病人享有获得必要医疗服务的权利,无论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如何,都应得到平等和公正的医疗对待。
知情同意权:
病人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及其可能的风险和后果,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治疗。
隐私保密权:
病人要求医生和医疗机构对其个人隐私和病情资料保密。
医疗监督权:
病人有权监督医疗服务的质量,包括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收费标准等。
医疗诉讼权:
如遇医疗事故,病人及家属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
平等医疗权:
病人有权获得安全、有效、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选择权:
病人有权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医生和医疗服务项目。
拒绝治疗权: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病人有权拒绝某些治疗,包括实验性治疗。
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
病人有权获得关于其健康状况和治疗过程的全部真实信息。
保护个人尊严权:
病人有权不受歧视、侮辱,保持个人尊严。
参与决定权:
病人有权参与决定与自己健康相关的医疗事项,如住院和出院时间。
要求赔偿权:
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发生差错或事故,病人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些权利是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应享有的基本保障,有助于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及病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