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对于房产的登记,以下是相关要点:
房产归属的约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该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动产登记:
为了使财产约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双方持协议书、不动产权属证明等必要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在离婚时,该不动产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无特殊约定,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赠与问题:
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为对另一方的赠与,需要办理公证或者加名手续,否则赠与方在过户前可以撤销赠与。
违约责任:
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双方可以约定违约责任。
请根据具体情况,明确约定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以及产权归属,并考虑是否需要公证或办理其他手续,以确保约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