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让与担保是一种 以订立买卖合同的形式担保借贷债务的方式。在担保成立的时候,并未转移担保物的所有权。如果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则让与合同解除;如果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依据让与合同请求担保人移转让与财产的所有权。
具体来说,后让与担保与先让与担保的主要区别在于:
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点:
在先让与担保中,担保人在债务履行前就将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而在后让与担保中,财产的所有权在债务未履行前仍归担保人所有。
债权人的权利:
在先让与担保中,由于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债权人对让与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而在后让与担保中,由于财产所有权未转移,债权人对让与财产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只能将让与财产变价受偿。
需要注意的是,后让与担保并不属于典型的担保物权,而是一种正在形成的习惯法上的非典型担保物权。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会要求债权人变更诉讼请求,以符合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如果债权人拒绝变更,法院可能会裁定驳回起诉。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特别是在涉及借贷和担保的情况下,应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并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