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的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和医疗费用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门诊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50%。
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起付线为1300元,报销比例为70%。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起付线为1300元,报销比例为80%。
住院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医保:
三甲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为82%。
三乙、二甲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86%。
二乙以下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90%。
年度内累计报销最高金额为8万元,超过部分按大病医疗报销,大病最高报销金额为32万元,合计40万元。
城镇居民医保: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50%。
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年度内累计报销最高金额为10万元。
学生、儿童及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55%。
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其他城镇居民: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为50%。
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55%。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社区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医疗费用:
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1000元(含)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5000元(含)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1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住院医疗费用:
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10000元(含)以上至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2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最高支付限额
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总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7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如美容费、减肥费等不予报销。建议在就医时详细了解相关规定,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