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设计变更签证:
当原设计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时,提出变更设计方案,并进行审核和确认。
技术要求签证:
当技术要求与合同规定不符时,提出技术要求变更方案,并进行审核和确认。
材料型号签证:
当材料型号与合同规定不符时,提出材料型号变更方案,并进行审核和确认。
施工工艺签证:
当施工工艺与合同规定不符时,提出施工工艺变更方案,并进行审核和确认。
其他签证:
如进度计划、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签证。
经济签证:
包括零星用工、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等。
隐蔽工程签证:
对以后工程结算影响较大的隐蔽工程。
工期签证:
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材料价格认价单:
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其他需要签证的费用:
如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等。
工程签证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它通常以技术核定单和业务联系单的形式反映,并在施工过程中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