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记录消除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履行法律文书义务或执行完毕
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法院已执行完毕,失信状态将被解除。这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如果被执行人无法一次性履行完毕义务,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履行义务。在履行完毕后,可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
在某些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能基于各种原因,如与被执行人达成谅解、认为继续限制被执行人已无必要等,主动向法院书面申请删除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法院审查同意后,将删除失信记录。
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中止执行
如果案件进入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不予执行或终结执行;或者因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等,那么也应删除失信信息。
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终结执行
如果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或终结执行(并非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失信信息也会被删除。
等待自动解除
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情节的期限为两年,情节严重的可延长至1-3年。期限届满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被撤销。
提出执行异议
如果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如执行程序错误、执行标的错误等,可在规定期限内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审查并作出裁定,对裁定不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再审
如果认为法院判决本身存在错误,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不得隐匿、转移财产,接受法院的调查、询问等,积极配合法院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
寻求专业帮助
失信人员可以寻求专业机构或律师的帮助,来制定恢复信用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建议失信人员积极履行义务,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并尽快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同时,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提供财产状况,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尽快解除失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