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单位应该填写 实际借款的单位全称。在借条中,借款单位指的是借款的实际单位,因此应书写该单位的全称。这样做有助于明确借款的实体,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如果借款人是个人,那么借款单位可以填写个人姓名;如果借款人是单位,则应填写单位名称,并且最好加盖单位公章以增加凭证的效力。
此外,填写借据单位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确保单位名称的准确性,避免使用简称或可能引起误解的表述。
2. 如果借款用途涉及公司经营贷款,建议填写公司名称,以便更清楚地表明借款的用途和还款责任。
3. 在填写借据单位时,应确保与借款合同中的内容一致,避免因信息不一致而产生法律纠纷。
综上所述,借据单位应填写实际借款的单位全称,并根据借款主体的不同,可能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或填写个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