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恐吓方式:
包括明确表示、隐含提示,通过语言、文字、手势等方式传送,可直接传达或经他人转述。利用曾犯过罪、从事特定行业(如新闻记者)、担任某职务等身份进行威胁。
威胁内容:
以可能遭受的伤害为要挟,使对方产生恐惧感,即便对方明白不交出财物将面临危险。此种危险只需足以令对方感到恐惧即可。
威胁方式:
可以多种多样,包括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
侵害行为:
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
实施恐吓的手段:
可以是暴力、伤害、暴露个人隐私、破坏财物等不当手段来恐吓财物所有者或持有者。
威胁的对象:
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行为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这些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敲诈勒索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