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的权利主要包括:
主持村委会工作:
在党支部领导下,负责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处理日常问题。
法律宣传:
积极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社会管理:
负责街道治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文化娱乐等社会事务。
民调工作:
做好家庭、邻里和睦及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权益保护:
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要求和建议,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行政协助:
协助乡镇政府完成土地规划等行政任务,提高村民法律意识。
组织建设:
抓好村委会自身建设,制定并落实成员任期目标、责任制。
组织支持:
支持团支部、妇联、民兵连等组织的工作。
集体资产管理:
管理村集体的资产,如承包地、建设用地、村办企业等。
村民服务:
调查核实村民申请,代表村集体对外洽谈合作,维护集体利益。
村长的职责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但需要注意的是,村长并不享有完整的行政权限,尤其在处理与政府公务员相关的法律事务时,其权力是有限的。村长的权力更多体现在村民自治的管理与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