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的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请求指示:
当下级机关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或者对某些方针、政策、规定在理解上有分歧时,需要上级机关给予明确的指示。
请求批准:
在处理较为重要的事件和问题时,如果涉及有关方针政策必须慎重对待,或者下级机关没有权力或能力实施某些办法,需要上级机关的批准。
请求帮助:
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虽然有解决的办法,但由于职权、条件的限制,没有权力或能力实施这些办法,需要上级帮助解决。
请求裁决:
下级机关之间在较重要的问题上出现意见分歧,需要上级机关进行裁决。
期复性:
请示是一种双向对应的文体,下级机关提交请示后,上级机关必须给予回复,这使得请示具有强烈的期复性。
单一性:
请示必须遵循“一事一报”的原则,一份请示中只能就一项工作或一种情况、一个问题作出请示。
针对性:
请示的行文必须有很强的针对性,必须针对本机关没有对策、没有把握或没有能力解决的重要事件和问题。
时效性:
请示所涉及的情况和问题都有一定的迫切性,应及时写作、及时发出,以确保及时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请示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帮助、裁决,具有期复性、单一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等特点。在实际操作中,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明确请求事项,以便上级机关能够给予明确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