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示期一般为 60日。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具体流程如下:
公告送达:
法院会在报纸或其他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被告到庭参加诉讼。公告期为60日。
举证期:
公告送达后,给对方30天的举证期。
开庭审理:
期限届满后,法院会在七天内进行缺席开庭审理。
判决:
法院在审理后作出判决,并进行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送达期也为60日。
上诉期:
判决书送达后,对方有15天的上诉期。
因此,从公告发出到判决书正式生效,整个过程大约需要7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对方在公告期间出现,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公告或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