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本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如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等,要求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
迁移证明
如果是外地户口迁移至本地,需要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迁移证明。
户口簿
如果是本地户口转移或补发,需要提供户口簿。
相关证明材料
如婚姻证明、离婚证书、收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户主身份及住宅证明
户主本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户主委托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若户主非房屋产权人,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的同意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提供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证明有合法的居住地。
填写相关表格
包括户口登记表、迁移证等,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审核与核实
公安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上门核实居住情况。
缴纳费用
根据当地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户口本办理费用。
领取户口本
审核通过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领取新的户口本。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