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行为是指 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超速驾驶:
包括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行为。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而驾驶校车。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例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暂扣的人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等。
违反交通管理规章的行为:
例如,车辆停放违反规定,如停在消防通道、人行道上或非交通用地的公共场地。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如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这些行为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单位及上级单位颁布的制度、规程、反事故措施。
建议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避免违章行为,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