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制定和实施了多项规则以减少病毒传播风险并保障公众健康。以下是一些关键规则:
体温测量与观察
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在保安室门口接受体温测量,并建立台账。
体温测量在37.1℃以下的人员可进入现场观察区,严禁直接进入生活区,不合格人员需执行政府管控措施。
个人卫生与饮食
打菜分多批次进行,严防扎堆。
饭前必须洗手,洗手时长不少于20秒。
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需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混用,避免肉食生吃。
外出与集会
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聚集在一起进餐。
在政府没有解除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之前,工作期间员工要主动佩戴口罩,减少面对面工作交流,会议尽量线上完成。
健康监测与报告
通过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认真收集相关疫情信息,工作日4次、节假日2次对辖区内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浏览,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对报告不规范、审核不及时的卡片进行核实、订正、审核。
场所管理
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需经过审批并遵守相关规定。
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工作场所防控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需进行体温测量,体温≥37.3℃者禁止入内,并记录相关信息。
员工需每日填写健康状况报告,包括近期旅行史、接触史等,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报告。
进入工作场所必须佩戴口罩,确保口鼻部位完全覆盖,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定期消毒工作场所、公共区域及员工使用的设施。
社区防控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时,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隔离和处置。
法律责任
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些规则旨在通过多种措施减少病毒传播风险,保护个人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建议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共同抗击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