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过户需要以下材料和手续:
申请表 (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
,有公有人的需提供公有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共有的需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房屋测绘图纸。
房屋查档证明。
房地产评估报告。
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房屋买卖合同。
房地产过户申请表、 保证书。
买方的身份证。
交易手续费: 营业性用房(商业店面)20元/㎡。 非住宅550元/本,每增加一本权证收10元工本费。 1.2元/㎡。 其他各项税费登记费:
县村镇测量规划设计室收取测量费:
具体流程如下:
签定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就商铺的价格、交易方式等协商后签订买卖交易合同。
递件,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
交税,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
完税过户并领证,买卖双方在交纳各自税费后,一起携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再按回执规定时间领取新房产证。
建议:
在办理门面过户时,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房管局和税务局了解具体的税费和费用。
由于涉及房产权属转移,建议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减少后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