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房子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共有权
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
共同管理权
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的管理,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知情权和监督权
业主有权知悉物业管理的状况,并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参与业主大会的权利
业主有权参加业主大会,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等各项民主权利。
请求权和诉讼权
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请求,并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其他权利
业主还享有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对自用部位进行合法修缮等权利。
综上所述,业主的房子权益涵盖了所有权、共有权、共同管理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等多个方面,确保业主在购买房屋后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