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
合同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如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
存在违约行为
合同一方或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构成违约行为。这包括完全不履行合同义务、部分履行合同义务、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标准等情形。
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
如果合同一方或双方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合同变更或解除等,则不构成违约。
主观过错
违约方在主观上存在过错,这可以是故意或过失。虽然有证据提到即使没有主观过错,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也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大多数证据都强调了主观过错的重要性。
损害事实
违约行为必须给对方造成了实际的财产损失或其他不利后果。这一点在多个证据中被提及。
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即违约行为直接导致了对方的损害。
综上所述,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包括合法有效的合同、违约行为、无免责事由、主观过错、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只有当这些要件同时满足时,才能认定为合同违约,并据此追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