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是指国有或集体企业在改制、结构调整等过程中,为了安置富余员工,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因素,与企业协商后,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使员工脱离原工作单位。这一做法在改革开放初期和后期较为常见,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种做法已经被废止,现在如果发生类似情况,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买断工龄的特点包括:
一次性支付:
企业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工资水平,一次性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关系:
支付补偿金后,员工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影响就业:
虽然员工与原企业解除了合同,但其工龄通常保留,不影响其未来就业和享受退休待遇。
非强制性:
买断工龄并非所有企业必须采取的措施,而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员工意愿协商决定。
买断工龄的做法在历史上曾经是一种常见的减员增效方式,但在现代劳动法框架下,这种做法已经被《劳动合同法》所规范,企业必须依法行事,不能随意买断员工的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