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活动的监管和查处主要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这两个职能机构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对非法传销行为展开查处工作,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
具体职责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市场监管,对传销活动进行日常监管和查处。
负责接受和处理公众对传销活动的举报和投诉。
负责对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和调查,并将涉嫌犯罪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
负责打击传销活动中的犯罪行为,如限制人身自由、非法聚集等。
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传销现场的查处和取缔。
对传销活动中的骨干分子和首要分子进行甄别和打击。
此外,其他相关部门如电信、金融、教育等也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传销活动的查处工作。
建议公众在发现传销活动时,及时向上述两个部门举报和投诉,以便及时有效地打击传销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